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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簽證

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的規定,所有非本地學生,如未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居留權或入境權,必須申請學生簽證/入境許可方可在港就讀。

未持有有效學生簽證或入境許可的學生,或持訪客簽證的人士,均不得在香港就讀

學生簽證/入境許可申請(僅適用於在讀學生)

若學生簽證因任何情況被取消或過期,學生必須重新申請學生簽證/入境許可方能在港就讀。學生須在復課日期8周前遞交所需文件到以下地址,以便THEi高科院及香港入境事務處有足夠時間處理相關學生簽證申請。

地址:

香港柴灣盛泰道133號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南座14樓S1401室教務處(申請香港學生簽證)

您可在/ 此 (簡體中文)下載申請學生簽證所需文件。

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起,非本地學生如因暫緩、恢復學籍或因學生簽證過期而需向香港入境事務處重新申請學生簽證,須繳付港幣 800元的學生簽證手續費。

簽證延期

獲取錄入讀THEi高科院全日制課程的非本地學生,其獲准在港逗留時間,一般會按其修讀課程的修讀期而定。但入境後的逗留期限以及所持旅行證件的最長有效期不得超過6年。學生可在逗留期屆滿前 4星期前申請簽證延期。惟學生須繼續符合入境條件,此類申請方會獲得考慮。申請一旦獲得批准,申請人的延長逗留期限通常會逐年或根據其課程修讀期批出。香港入境事務處收到所需的文件後,一般需要2至3個星期來處理簽證延期申請。

有關簽證延期申請的詳情,您可以參考https://www.immd.gov.hk/hkt/faq/imm-policy-study.html (問題10至問題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