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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承认 及 学分转换

学分承认 及 学分转换/单元豁免

 

一般而言,持有职业训练局高级文凭或同等副学位学历并修读相关学科之申请人,会以面试评估其是否适合入读三年级入学的学士学位课程。此申请亦会根据申请人的整体学历作个别考虑,并视乎课程内容是否有重叠及符合课程结构要求而定。学系会就申请进行审批,以确认申请人所持的高级文凭课程或同等副学位学历/ 课程,是与其入读的学士学位课程相关。学生或须额外修读相关单元以满足课程要求。

 

在评核豁免修读部分单元的申请时,学院会将学生于其他院校已完成的单元及欲申请豁免修读之单元作出比较,以确认两者的课程内容与单元学习成果具至少70%相似性。学生如欲申请豁免修读部分单元,其课程或单元应是由认可的专上院校开办。此外,一般而言,学生须在于该单元取得相等于B-(或绩点2.7)或以上的成绩,其豁免申请方会获考虑。学生应于获学院取录的首个学期之「增修/ 减修」申请期结束前,提出豁免修读部分单元的申请。


一般而言,申请「豁免修读部分单元」的课程/ 单元,由其修毕年期起计不得超过8年,惟个别学系可规定较短的期限。若学生以工作经验为依据申请豁免修读部分单元,则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由副校长(学术)作出评核。

 

学生获批准豁免修读部分单元的特定及非特定学分之总和不能超过课程总学分的50%。

 

获豁免修读部分单元后修读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其平均积点将以课程剩余的单元中取得的成绩计算。

 

除了持有职业训练局(VTC)高级文凭或其他同等学历获取录入读三年级入学的学生外,其他学生如欲申请豁免修读部分单元,须于首次报读课程或修读首年第一学期的单元「增修/ 减修」申请期结束前向副校长(学术)递交申请表格。有关申请将须缴付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