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签证及保险
学生签证
一般而言,除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来港就读,均须申领入境签证/进入许可。
如获录取,职业训练局内地及国际事务处会协助你申请香港学生签证。香港入境事务处在收齐所需文件后,一般需时约6-8个星期处理有关申请。
保险
每位获取录的非本地学生(来港交流学生除外)将获安排购买基本的医疗、意外及调送回国保险。有关详情,请参阅内地及国际事务处网站。然而,同学亦可按个人需要自费购买额外的保险,加大保障额及保障范围。
如有任何关于学生签证或保险的查询,请联络职业训练局内地及国际事务处。
网站:https://miao.vtc.edu.hk/sc
电话:(852) 2836 1705
电邮:miao@vtc.edu.hk
香港身份证
根据《人事登记条例》,所有获准在香港逗留超过180天的非本地学生,必须在抵港后30天内向入境事务处人事登记办事处申领香港身份证(HKID)。取得香港身份证后,你须向教务处提交你的身份证副本。
有关申请香港身份证的详情,请浏览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 。
在港住宿
职业训练局设有两所学生舍堂,分别位于香港岛薄扶林道及新界青衣。两所舍堂合共提供约九百多个宿位(以双床房计算),供合资格的全日制及兼读制学士及硕士学位丶高级文凭及基础课程文凭的同学入住。
有关职业训练局学生舍堂或校外住宿的详情,请浏览https://thei.edu.hk/sc/student-development-office/non-local-students-support/,或浏览职业训练局学生舍堂网页 https://halls.vtc.edu.hk 。
奖学金
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设有不同的「入学奖学金」计划予获本院录取入读指定学士学位课程并符合相关资格之内地新生。符合相关资格者,可获颁入学奖学金,具体如下。
「入学奖学金」计划
(一年级入学学生)「入学奖学金」计划
(三年级入学学生)「内地及一带一路国家新生奖学金」
详情请参阅THEi高科院内地同学奖学金网站 。
其他奖学金
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奖学金(卓越表现奖学金、最佳进步奖、才艺发展奖学金 、外展体验奖及展毅奖学金 )、伍絜宜绿色课程入学奖学金、鹏程慈善基金-杰出绿色奖学金、鹏程慈善基金 – 杰出学生运动员奖学金,以及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为升班学生而设的「卓越表现奖学金」。
详情请参阅THEi高科院学生发展事务处网站。
常见问题
何谓非本地学生?
按照香港法律规定,凡没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拟来港就读人士,都必须在来港前取得由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入境处)签发有效的学生签证/进入许可。凡持有有效的香港特区学生签证/进入许可者,均定义为“非本地学生”。
现时,持有以下(并不限於)任何由入境处发出的证明档的人士,均不会被当作为非本地学生: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 显示拥有入境权的香港居民身份证
- 香港单程通行证
- 透过优秀人才入境计划获得的签证/进入许可
- 透过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获得的签证/进入许可
- 其他由香港入境事务处发出,显示申请人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如需更多有关签证的资料,请查阅入境处网页。
本地及非本地学生的入学申请会按照不同的入学机制处理,如申请人的身份在递交申请后有所改变,申请人以原来的身份所获得的录取资格亦有可能被取消,而入学申请将会按情况被转至学生所属的入学机制再作处理。
本学院提供的学士学位课程是否获香港及内地承认?
所有课程通过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甄审,属於资历架构第五级,学历获香港政府认可。毕业生可以此学历作升学及就业用途。课程以专业为本,与行业建立紧密联系,在制定课程纲领时,广纳业界意见。多个课程备受专业学会认可。详情请参阅:www.thei.edu.hk/sc/admission/undergraduate/
此外,爲进一步加强内地与香港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积极推动两地学生的交流,国家教育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统筹局达成共识,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内地学生在学业期满,获本学院颁发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均得到国家教育部认可。有关详情请浏览以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页内刊登之公告 : (1) 国家教育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备忘录》; (2) 拥有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授予权的香港高等学校名单; 及 (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三所高等学校在内地招收自费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报读本学院的课程之手续?
申请人须于网上入学申请系统填妥申请表,网址是:https://admission.vtc.edu.hk/vtcsas/faces/login.jspx?sysCode=IS。如以邮递、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恕不受理。 详情请参阅 https://ido.vtc.edu.hk/sc/how_to_apply。
申请人是否只可报读一个课程?
申请人只可递交一份入学申请。於递交入学申请时,选择申请入读的课程。最多可选择6项课程,并可同时选读学士学位(本科)及高级文凭课程,其中不多于两个为学士学位(本科)课程。
本学院以何标准录取学生?
高中毕业生可凭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成绩申请入读本学院,须於内地高考取得良好成绩(所属省市第二批本科分数线或以上)并达到语文要求。申请人也须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准。本校录取时主要考虑考生的实际高考总分、报读课程志愿、英语水准、面试表现(如适用)及相关课程的具体要求等,择优录取。 ** 重要 : 学生一经确认接纳学士学位(本科)课程录取后,将不能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即不会获分发国内高校学位。
如何确认本院已收到我的入学申请?
在收到你的入学申请和申请费后,本院会按递交申请先后的方式即时作出处理,并以电邮确认申请。所有重要资讯都将透过电子邮件发放给你,你须于在网上入学申请系统内提供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 如有任何查询,请直接联络内地及国际事务处: 电话:(852) 2836 1784 传真:(852) 2891 2372 电邮:iss@vtc.edu.hk
如在正式遴选获得取录后,需怎样做?
本院不迟于2025年8月(待定) 公布录取结果,并会透过电邮发出通知。申请人须在录取通知书的指定限期前, 缴付第一期学费及学生服务费港币2,000元。逾期未缴费的申请将会作废。已缴付的第一期学费及学生服务费不可退还及不可转让。详情请参阅 https://ido.vtc.edu.hk/sc/fees 注意: 已收取的留位费将抵扣部分第一期学费。 > 所有费用都必须按指定方法直接向职业训练局缴付。请勿向职业训练局以外的人士或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 有关银行电汇涉及的所有费用必须由学生负责。
如获录取,本院会对申请人所递交的申领来港签证所需资料及汇款(如:第一期学费及学生服务费)进行核对。经确认后,院校会协助学生申请香港学生签证,并透过电子邮件通知学生「签证」的办理状态。一般来说,签证申请审批需时6个星期。签证批准后,本院会把签证以快递邮寄到学生所提供的地址。学生在未收到「学生签证标签」前,请勿购买前往香港的机票或车票。
内地学生获录取后须何时到港?
本院新学年一般在9月开始。学生获录取后,须在8月底之前抵港报到,准备9月初开学。
本学院是否有提供奖学金予非本地学生?
学院提供不同的奖学金予表现出色的本地和非本地学生。包括香港特区政府的奖学金(卓越表现奖学金、最佳进步奖、才艺发展奖学金、外展体验奖及展毅奖学金),学院对在课堂内外均表现出色的学生提供「入学奖学金」、以及为升级学生提供「卓越表现奖学金」,以表扬学生在学期间取得卓越的成绩。奖学金人选由校方从申请人中挑选,学生毋须另行申请。
非本地学生能否向香港特区政府申请贷款?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对本地学生的贷款计划、资助及经济援助并不适用于非本地学生。
本学院是否配备宿舍供学生入住?
职业训练局的两座学生宿舍,分别位於新界青衣岛的职业训练局学生舍堂(青衣)和位於香港岛薄扶林道的职业训练局学生舍堂(薄扶林),提供合共超过1,000个宿位。非本地(包括内地)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职业训练局青衣学生舍堂宿位。宿舍房间为双人间,4人为一独立单位,每个单位内设有独立洗手间、浴室及空调。 详情请浏览职业训练局学生舍堂网站。
学院有什么服务支援内地学生?
本学院连同职业训练局内地及国际事务处专责部门,拨备资源,共同推动有关内地学生在港就读工作专案,跟进学生在港读书、个人及生活各方面的发展。 当中的支援包括: > 入学前课程谘询服务 > 代办学生签证 > 来港前资讯及香港生活资讯 > 新生说明会及迎新活动 > 语文支援(粤语入门及线上英语辅助课程) > 本地文化探索活动 > 升学及就业辅导 > 定期联络及探访学生跟进其适应及学习进度 > 个人及生活各方面的发展 内地学生服务章程,如《国内来港生就读指南》、《国内来港生住宿指南》及《抵港须知》小册子。 学院已准备额外资源,为内地生提供适切的支援和举办不同类型的活动,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和融入香港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职业训练局为所有学生(包括内地学生)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为强化内地学生保障,职业训练局会为内地学生额外购买团体医疗保险,承保范围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医疗及调送回国保险。
非本地生可否参与学院所举办的学生交流计划?
可以。学院为广阔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强化学生的世界观和求学精神,每年均举办海外交流活动至欧洲、美国、俄罗斯 、柬埔寨、新加坡和日本,鼓励学生放眼世界,汲取国际化的经验。非本地(包括内地)学生与本地学生的学习体验机会及申请海外学习活动资助相同。积极开拓丰富的海外与本地学习经验,如海外学习学生交流活动、本地或海外实习机会、参加国际比赛、参与国际大型会议等,涵盖22个国家/地区。
非本地生可否在就读期间工作?
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现行条例,以学生身份来港的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不过,修读全日制经香港本地评审的学士学位课程(包括THEi高科院) 的非本地学生,只要修业期不少于一个学年,可以从事与学科╱课程有关,并经院校安排或批准的实习工作,但须符合入境事务处的有关条件。详情请浏览香港入境事务处网页最新资讯。
毕业后留港安排
由2008年起,香港政府为鼓励内地毕业生留港服务,所有内地本科生(包括学院全日制的内地学生)毕业后可留港12个月,期间可工作或就学。随后,毕业生如获聘,在符合香港入境规定下可留港工作,可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申请工作签证,并提交证明文件如聘书、公司财政状况、公司简介等。有关此政策的内容及申请程式,可浏览香港入境事务处网页的最新资讯: http://www.immd.gov.hk/hks/faq/non-local-graduates-return-employment-arrangement.html。
相关资讯
Study in Hong Kong (香港升学) http://www.studyinhongkong.edu.hk/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