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7月13
统一收生计划 2016
入学资讯
- 日期7 月 13 日 (星期三) 至 7 月 18 日 (星期一)
- 地点THEi (青衣) 及 各 IVE/HKDI 院校
中六申请人 (持香港中学文凭试、香港高级程度会考、其他本地或非本地学历) 可透过「VTC统一收生计划」申请入读全日制学士学位,参加即场面试。成功获取录的申请人会於面试当日接获通知。
日期及时间 |
7 月 13 日 (星期三)至 7 月 17 日 (星期日) 上午 10 时 至 下午 6 时及 7 月 18 日 (星期一) 上午 10 时 至 中午 12 时 |
「专业为本」学士学位
THEi 於 2016/17 学年提供十九个自资学士学位课程供中六同学报读。
- 在2016至17学年新提供课程。
- # 此为跨学院课程,由环境及设计学院和科技学院提供。
申请地点
申请人可亲身前往下列任何一间统一收生中心参加「VTC统一收生计划」∶
统一收生中心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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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及新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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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i (青衣) | 香港新界青衣岛青衣路20A号 |
IVE (黄克竞) | 九龙长沙湾荔枝角道702号 |
IVE (葵涌) | 新界葵涌兴盛路20号 |
IVE (观塘) | 九龙观塘晓明街25号 |
IVE (沙田) | 新界沙田源禾路21号 |
IVE (青衣) | 新界青衣岛青衣路20号 |
IVE (屯门) | 新界屯门青云路18号 |
香港知专设计学院 (HKDI) 及 IVE (李惠利) | 新界将军澳景岭路3号 |
香港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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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E (柴湾) | 香港柴湾盛泰道30号 |
IVE (摩理臣山) | 香港湾仔爱群道6号 |
申请资格
学士学位课程一般入学条件
-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国语文及中国语文成绩达第三级或以上;及 数学、通识教育 及 一科选修科目成绩达第二级或以上;或
- 同等学历
备注 :
- 部分课程会有特定入学条件。递交入学申请前,请参阅VTC入学网页有关课程的入学条件。
- 合资格的申请能否被取录需视乎申请人的学历、面试表现、测试表现 (如适用)、其他学习经验及成就以及课程学额供求情况。
- 申请人在「VTC统一收生计划」中只会获派一个学位,於注册限期前不能更改或取消该学位,或再次申请其他课程。
申请手续
- 申请人须亲身到申请地点填妥相关表格及参加即场面试。
- 申请人须带备∶
- 身份证
- 学历文件,如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毅进文凭成绩单的正本及副本
- 已完成中六的下学期学业成绩单或证明书
- 学生学习概览,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 其他相关学历文件 (如适用)
- 申请人於注册限期前不能更改或取消该学位,或再次申请其他课程。
- 未获取录而符合入学条件的申请人可於「VTC统一收生计划」举行期间再次报读尚接受申请的课程,唯只会获派一个学位。
- 尚未透过「VTC网上入学申请系统」递交入学申请的申请人须要先到任何一间「统一收生中心」完成候补入学申请,包括缴付申请费港币300元(只接受现金),方可参加「VTC统一收生计划」。
- 申请人最多可选择 6 项课程,其中可包括最多2项学士学位课程。
注册
- 申请人只可注册一个全日制课程学位。
- 申请人须於注册限期前亲身前往取录院校办妥注册手续,包括缴付留位费港币5,000元 (以自动柜员机 / 东亚银行 / 网上银行服务 / 易办事 (EPS) /划线支票 / 现金等方法缴付)∶
注册限期 | |
於「VTC统一收生计划」获取录 | 7 月 18 日 (星期一) 中午 12 时 |
- 如申请人未能於限期前亲身前往取录院校办妥注册手续及缴付留位费,所派学位即属无效。
- 在申请过程中提供任何虚假或误导性资料会导致即时被取消入学资格,已缴付费用概不发还。
- 除非有关课程被取消,否则所有已缴交费用概不发还。职业训练局可因应情况取消任何课程、修正课程名称、内容或更改开办课程的院校 / 分校 / 上课地点,详情将於VTC入学网页公布。
课程余额申请
於「VTC统一收生计划」后,未获派学位的申请人可向课程开办院校递交课程余额申请。有关安排稍后於VTC入学网页公布。
开课日期
学士学位课程的开课日期为 2016 年 9 月 1 日 (星期四)。
详情请参阅VTC入学网页。